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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陕西华山有色冶金机械厂债转股后社会职能移交有关问题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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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0000160002917/2006-00171 [ 主题分类 ] 机械制造与重工业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 [ 成文日期 ] 2006-07-2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陕政函〔2004〕140号
[ 名 称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陕西华山有色冶金机械厂债转股后社会职能移交有关问题的函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陕西华山有色冶金机械厂债转股后社会职能移交有关问题的函

时间: 2006-07-25 00:00

  

国务院国资委:


陕西华山有色冶金机械厂是国务院国资委、银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批准的实施债转股企业。该企业债转股实施方案已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上报贵委等部门审核。陕西省政府同意陕西华山有色冶金机械厂实施债转股后,剥离的医院、幼儿园等社会职能交由当地政府管理。


特此函告。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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